行政复议决定书通常在七日内送达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,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。
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开始计算?
行政复议机关如何确认收到复议申请?
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何时发送?